商务部将从六方面为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创造条件
栏目:协会新闻 发布时间:2005-06-23

22日在大连召开的“全球软件和信息服务国际合作部长峰会暨企业家高层论坛”上,商务部部长薄熙来表示,未来五年是中国软件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商务部将从六个方面为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创造条件。 

一是继续完善政策环境。商务部将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制定鼓励软件业发展的办法,规范软件出口的管理。同时积极推动国家软件出口基地的建设,充分发挥以点带面、产业积聚的作用,建立重点软件出口企业联系的制度。

二是促进软件和硬件协调发展。要像重视硬件一样,重视软件出口。通过扩大IT等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来带动软件出口,围绕计算机设备、通信设备等高新技术产品,鼓励软硬件的"捆绑式开发"和应用;充分发挥深圳高交会、苏州电博会等高科技展会突出硬件的作用,促进国产软件和国产硬件的结合。 

三是鼓励和扶持中国软件的自主品牌。推动企业树立品牌的意识,鼓励具有国际知名度的自主软件品牌的发展,支持软件企业进行国际认证,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办好大连软交会。 

四是推动软件企业走国际化道路。鼓励外商投资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软件技术产业,鼓励外商在华设立高水平的软件研发中心,鼓励国内软件企业和外资企业进行合资合作,并加强同美国、欧盟、日本、印度等已经取得软件产业长足发展和丰富经验的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 

五是重视和培养人才。推动建立软件人才的培养体系,推广东软软件学院培养软件人才的经验,针对性地实行双语教学的模式。 

六是鼓励自主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产学研联合进行集成创新、基础创新和引进技术基础上的二次创新,突破基础性技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增强全民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同时引导企业提高运用、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并推动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