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不会影响外企在华投资
栏目:协会新闻 发布时间:2007-07-03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日前表示,劳动合同法的制定不会影响外国企业在中国的投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同时指出,在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要明确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铁饭碗”。

在对劳动合同法草案审议的一年多时间里,一些跨国企业表示,担心劳动合同法的制定会提高外资企业在中国的投资成本。

对此,信春鹰说:“实际上在整个法律草案审议的过程中,都一再地阐述和坚持这样的一个道理,即如果你是一个守法的企业,这部法律不增加企业的劳动成本,如果这个企业是一个违法侵犯工人权利的企业,那么,它的劳动成本将大大地增加。”

劳动合同法把经济补偿的标准确定为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经济补偿为一个月的工资,这个月工资的标准就是解除合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