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将开始实施,7000种商品逐步削减和取消关税。
这份协议是由温家宝总理和东盟10国领导人于去年在老挝首都万象共同签署的。该协议规定,中国和东盟的6个成员国(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将在2010年把绝大多数正常产品的关税降为零;和东盟的4个新成员(缅甸、柬埔寨、老挝、越南)在2015年将绝大多数正常产品的关税降为零。双方可保留的少数敏感产品的关税水平也逐渐被约束和削减。协议还指出,各缔约方不应保留任何与WTO不符的进口数量限制。此外,协议还就自由贸易区的保障措施、透明度、一般里外、安全里外及有关程序和机构性安排作出了具体规定。
据我国商务部统计,2004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达1059亿美元,东盟已经跃升为中国第四大贸易伙伴,双边经贸往来持续升温。目前,中国从东盟进口的主要商品有电子产品、原油、液化石油气、植物油等;对东盟出口的主要商品有机电产品、纺织品、服装、成品油和粮食。
据了解,目前国内众多企业对此的准备明显不足。国内许多地方不了解《货物贸易协议》的内容,面对自由贸易区建设带来的新变化没有应对方案;对自由贸易区的个性优惠政策了解不多,未能据此调整企业的生产经营。
比如,7月1日后,泰国农产品中的咖啡、茶叶、香料、糖、油脂、蔬菜、罐头、肠衣等,以及工业品中德塑料、橡胶制品、纺织品、玻璃制品、钢铁制品、机电产品、汽车及零部件等都是降税的主体。其中汽车零部件从40%以上降至20%,这些都会给中国企业带来商机。此外,印度尼西亚汽车零件目前的关税税率为15%,按照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降税安排,2007年1月1日削减到8%,2009年1月1日削减到5%,2012年1月1日削减到零。2003年,我国向印度尼西亚出口的汽车零件仅有1200万美元,现在由于对方削减汽车零件关税,我国汽车零件的竞争力提高,利润空间扩大,对印度尼西亚出口会有明显增长。
有关专家表示,《货物贸易协议》的实施意味着未来5-10年,中国的产品和服务可在零关税、免配额以及其他市场准入市条件进一步改善的情况下,顺畅地进入东盟国家市场。随着中国与东盟贸易门槛的逐步降低和拆除,将带来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开发市场的新选择,关键在于企业自身如何把握时机、赢得先机、抢占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