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类外企税收审批程序简化
栏目:协会新闻 发布时间:2005-07-1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执行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审批程序,明确相关企业可在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自行确定符合财税[2000]25号文件第一条第(六)项规定和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购进软件或生产性设备的折旧或摊销年限,但该折旧或摊销年限一经选定,不得任意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