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商务部2月6日发布的《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暂行办法》的要求,企业自2005年3月1日起出口《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中的商品,须向海关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
23日,记者从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获悉,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申领工作从明日(25)日正式开始。
企业应到企业所属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授权发证部门申领许可证。出口经营者可通过书面或网上两种方式来申请,各发证机构对内容正确且形式完备的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书面申请,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对网上申请,应在自网上申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发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