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近出台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资进入服务贸易领域如果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可依据相关法规直接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他方面手续。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外商投资服务贸易领域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凡在服务贸易领域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外商投资行为,应按照《核准办法》规定由发展改革部门予以核准,再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办理企业设立等方面手续。二是外商在服务贸易领域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投资行为,可依据相关法规直接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他方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