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经开区迎考评新办法
栏目:财经资讯 发布时间:2021-11-25
设置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统筹协调和发展质量五大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数量由53项精简为30项,进一步强化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定位和导向,引导国家级经开区为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发挥更大作用……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正式印发《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



设置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统筹协调和发展质量五大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数量由53项精简为30项,进一步强化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定位和导向,引导国家级经开区为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发挥更大作用……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正式印发《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在11月2日召开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考核评价办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考核评价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引导国家级经开区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充分调动地方和国家级经开区推进创新提升的积极性,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更好发挥

“指挥棒”“探测器”作用

“因应新的发展形势和需要,为更好促进国家级经开区高质量发展,发挥开放平台示范带动作用,商务部从去年开始启动《考核评价办法》修订工作。”宗长青表示,此次修订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即推动国家级经开区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动国家级经开区服务商务发展新定位,推动国家级经开区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宗长青介绍,从2016年开始,商务部每年组织开展国家级经开区考核评价工作,至今已连续开展6年,有效引导国家级经开区转型提升、加快发展,发挥了考核评价“指挥棒”“探测器”作用。但经过多年实践,《考核评价办法》也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发展开放型经济的特色定位不突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设置比较繁杂、创新提升的动力和压力不足、对发展快的国家级经开区激励不够、对长期排位落后的国家级经开区倒逼退出不够等,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

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朱冰表示,与2016年的《考核评价办法》相比,新《考核评价办法》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高质量发展和开放发展目标导向,对考核评价指标作了较大幅度调整与完善,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考核评价作用。总体来看可以归纳为四个突出:一是突出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二是突出对外开放和发展外向型经济导向,三是突出有进有退动态管理,四是突出考核评价科学规范。

引导推进

经开区高质量发展

据悉,新《考核评价办法》涵盖总则、指标体系、工作程序、审核要求、结果应用、动态管理、附则共7章30条内容,指标体系坚持导向明确、全面统一、公平合理和科学规范原则,设置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统筹协调和发展质量五大类一级指标,修订后的二级指标数量由53项精简为30项。

“对外开放”一级指标包括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进出口总额以及相关占比、增速等7项二级指标,赋予30%权重,主要评价国家级经开区利用外资、对外贸易等方面情况,引导国家级经开区积极发挥开放平台作用,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科技创新”一级指标包括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数量、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等6项二级指标,赋予15%权重,主要评价国家级经开区的科技平台、科研能力等方面情况,引导国家级经开区增强科技创新驱动能力,积极打造科技创新平台。

“绿色发展”一级指标包括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园区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长率等5项二级指标,赋予15%权重,主要评价国家级经开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水耗、固废利用等方面情况,引导国家级经开区绿色低碳发展,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

“统筹协调”一级指标包括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合作共建园区数量等4项二级指标,赋予10%权重,主要评价国家级经开区促进就业、合作共建、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情况,引导国家级经开区共建共享、协调发展。

“发展质量”包括单位土地园区地区生产总值产出强度、一定规模制造业企业数量、上市企业数量、税收占所在地级市税收比重、土地开发利用率等8项二级指标,赋予30%权重,主要评价国家级经开区产业集聚、市场主体质量、要素资源利用、区域经济带动等方面情况,引导国家级经开区推进高质量发展。

朱冰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新《考核评价办法》有关规定,坚持严进严出、以升促建、以退促改,强化动态管理。在升级方面,商务部将严格掌握标准,坚持质量第一;在退出方面,加大降级力度,强化倒逼机制。激励国家级经开区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