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国电信业对外开放将达到更高水平,欢迎真正拥有资金、技术、市场开拓经验和管理实力的国外电信公司与中国电信企业合作”。近日,允许外商积极、有步骤地投资我国电信业的政策,在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李国斌的演讲中再一次得到了明确。
李国斌是在日前召开的首届中国电信业投融资国际论坛上说出这番话的。他提到,随着我国经济运行进一步和国际接轨,我国的电信市场正逐步对外开放。
目前,我国增值电信服务和寻呼服务已取消了地域限制,外资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0%;移动话音和数据服务开放地域包括上海、广州、北京等17个城市,外资持股比例最高可达49%;国内业务和国际业务也允许在上海、广州和北京设立合资企业,外资持股上限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