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推动会
栏目:协会新闻 发布时间:2006-07-26

日前,我市召开全市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两项工作推动会议.会议由天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即政府行政部门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工组织天津市总工会、雇主组织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的负责同志介绍两项工作的目的、内容和实施意见。

劳动关系和谐社会创建活动,采取企业创建、申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考察、评审、命名、表彰的方式进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为A级、AA级、AAA级。具体工作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组织实施。

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的计划是,自2006年至2008年,用三年时间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定劳动合同,重点是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及进城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的签约率。2006年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集体企业达到96%以上,外商投资企业达到90%以上,私营企业达到65%。2007年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2008年力争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了实现以上目标,本市将通过区县劳动管理部门按月进行统计,按季考评,半年督查,年终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