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将放宽或取消外资银行吸收境内存款限制
栏目:协会新闻 发布时间:2005-09-02

银监会日前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称,银监会正在考虑修订《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放宽甚至取消对外资银行吸收境内资金数量的限制。

根据2001年修订的《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外资金融机构从境内吸收存款不得超过总资产的70%。为适应宏观经济金融的变化,银监会正在考虑再行修改甚至取消对外资银行吸收境内资金数量的限制。

这份名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稳步推进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银行业开放》的报告认为,中国银行业开放促进了中资银行管理技术和产品创新,今后银监会将促进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的深层次合作。

报告强调,中资银行要坚持“双赢互利,为我所用”的原则,不把引进战略投资者作为一种时尚,要选择能够互补的、有利于加强自身优势的外资机构;不能表面合作,只把合作当成一种象征,要在公司治理、管理技术和业务结构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步。

报告指出,银监会鼓励并将促进中外资银行在金融创新方面的合作。在市场准入时银监会将充分考虑外资银行的参与和作用,比如商业银行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有合格外资银行参与其中的优先审批。除新型业务外,中外资银行在传统业务领域也有进一步合作的空间,比如在银团贷款中发挥各自的资金和技术优势,在人民币业务清算中充分利用中资银行网络弥补外资银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