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东盟7月20日起全面降税
栏目:协会新闻 发布时间:2005-08-18

 商务部消息:在6月22至23日于北京召开的中国—东盟贸易谈判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双方确认,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降税计划如期于7月启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中国与东盟10国建立的自由贸易安排。2004年11月29日,双方在老挝万象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协议规定,自2005年7月起,除2004年已实施降税的早期收获产品和少量敏感产品外,双方将对其它约7000个税目的产品实施降税;至2010年,中国与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等6个东盟老成员将取消大部分产品的关税,建成自由贸易区。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4个东盟新成员将享受多5年的过渡期,至2015年与中国实现自由贸易。据悉,目前文莱、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已经完成了对《货物贸易协议》的国内审批程序。中国与上述国家将从7月20日起相互给予优惠关税待遇;柬埔寨、老挝、菲律宾和越南将在完成国内程序后,与中国相互实施降税计划。有关专家认为,此次降税计划的实施将显著地促进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并将对双方经贸关系的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