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优惠再扩大东盟进出口放量
栏目:协会新闻 发布时间:2005-07-27

根据海关总署 2005年第 34号公告规定,从 7月 20日起,我国对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泰国等 6个国家 3408种商品实施中国 -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税率。这是自 2004年 1月 1日起对东盟 10国进口的 602种商品实施的“早期收获”协定税率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优惠范围。

据天津海关有关人士介绍,自《中国 -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定》实施以来,天津口岸自东盟 10国进口货值增长迅猛。今年上半年,天津口岸中国 -东盟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方案(包括老、柬、缅特惠关税待遇)项下减免的优惠税款 1590万元。随着 7月 20日起我国对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泰国 6国 3408种商品实施中国 -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税率,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的价廉物美的东盟产品进入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