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领《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问答
栏目:协会新闻 发布时间:2005-03-28

一、问:《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3号)和《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2O05年第7号公告)文件可在哪个网站查找?

答:商务部网站:www.mofcom.gov.cn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网站:www.licence.org.cn

二、问:《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规定的216个税号须申领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这些税号今后是否会有增减?如有增减应上哪个网站查找?

答:这些税号今后会有增减。商务部将定期在政府网站上公布《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所涉及商品的信息。

三、问:纺织品出口到哪些国家、地区需申领《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

答:纺织品出口至美国、欧盟、香港(地区)需申领《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

四、问:商务部对纺织品出口经香港转口和样品出口作何规定?

答:根据商务部外贸司纺 E函[2005]26号文,纺织品出口经香港转口和样品出口规定如下:

l.对出口香港的相关纺织品,出口经营者在报关前须到商务部授权的发证机构申领《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

①、凡最终目的地为香港的;或者最终实际消费地为欧盟和美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但货物运抵香港并发生商业性交易的,需申领《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证面“出口最终目的国(地区)”应填报“香港”。

②、凡最终目的地为欧盟和美国并经香港转口的,《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证面“出口最终目的国(地区)”应填报‘欧盟’或“美国”。

③、对在香港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未在港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且最终目的地为非欧盟、美国的国家或地区的,无须申领《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

2、样品出口至美国、欧盟和香港(地区)须申领《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

五、问:申请《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是否受数量限制?

答:不受数量限制。企业可根据对外成交合同向签证机关申领所需的《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

六、问:申领《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收费吗?

答:不收费。

七、问:如何申领《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

答:书面申请和网上申请两种形式。

八、问:申领《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1、书面申请的,出口经营者应向发证机构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加盖申请单位行政公章的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发证机构留存联,第二联为取证凭证联,第三联为“对外经营者保证”联(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有法人签字)。申请表可到发证机构领取,也可从商务部许可证事务局网站(http://www.licence.org.cn)主页面“相关业务”栏中“相关表格及软件下载”处下载打印。

2)有效的货物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

3)首次申请《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的出口经营者,除上述材料外,还应向发证机构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a、营业执照;

b、加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c、企业年检或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合格证明材料(新设企业除外);

上述材料在备案后如发生变化,出口经营者须及时向发证机构提供变更后的文件材料。
     出口经营者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保证其有关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如果发证机构发现上述材料有误或不齐全的,可以要求出口经营者做出修改或补充。

2、网上申请的,出口经营申请者应向发证机构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出口经营者网上申请《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前,应到发证机构办理用于身份认证的电了钥匙。

2)、出口经营者网上申请《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时,应登录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网站,点击网上企业申领链接,进入许可证网上申领平台,点击“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申领系统”,根据出口合同的内容,按要求如实地在线逐项填写、保存、上报《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申请表》电子数据。

3)出口经营者可以对申请表电子数据进行修改、撤销、删除等操作。如需对已上报的申请表内容进行更改,应在申请被审核通过(生成许可证)之前通知发证机构,发证机构在接到通知后即将申请表退回,出口经营者可在线修改申请表后重新上报。

4)、出口经营者上报申请表后,可登录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联网申领系统,查询发证机构网上审核的结果及相应的许可证号。

九、问:已办理自动进口、自动出口许可证电子钥匙的企业,要不要再办理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电子钥匙?

答:不要。

十、问:一个企业可申请办理多把电子钥匙吗?

答:可以。

十一、问:实际报关数量可以超过《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证面申领的数量吗?

答:不行。

十二、问:《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与《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有否区别?

答:有区别。《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属国内管理部门统计分析使用;《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属进口国海关清关使用。原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管理办法不变。

十三、问:《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有效期多长?

答:《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在公历年度内有效,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作废。

十四、问:如何理解《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一批一证” “一证一关”?

答:《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只能出口报关使用一次,不可以多次报关使用。《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的“报关口岸”只能有一个具体的海关口岸,而且不能是报关的海关关区。

十五、问:两个出口合同可以申办一份《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吗?

答:不可以。

十六、问:《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申请表中第十九栏“供货生产企业名称”如何填写?

答:必须用中文如实填写具体的供货生产企业名称,不得用英文填写。

十七、问:《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遗失如何处理?

答:《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如有遗失,出口经营者应立即向原发证机构和《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证面注明的报关口岸海关书面报告挂失,原发证机构收到挂失报告后,经核实无不良后果的,予以重新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