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外资登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推进立法立规,进一步完善外资登记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是今年外资登记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
今年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监管的具体工作目标是:以鼓励投资、便捷准入、科学掌握登记信息为目标,改革登记制度;以建立经济户口、落实属地监管、全面推广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为重点,加强监督工作,建立现代商事登记制度。
为了改进外资监督管理方式、方法,改革和完善外资监督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监督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推出四项措施:首先,继续改革与完善外资企业监督管理制度,根据即将修订颁布的《公司法》的原则、内容进一步改革完善年检制度,适时对《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修改提出立法建议,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调研论证工作。
其次,围绕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新的模式、方法和手段,促进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改革和创新。
第三,针对外资监管工作政治敏感性、政策性、时效性强的特点,建立系统内专项案件工作的预警机制,健全办案工作制度,加强对被授权局案件查处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关注直销企业违反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
最后,进一步完善总局登记管理外资企业的经济户口管理信息和计算机监督管理数据库,在北京试点的基础上,对总局登记管理的其他企业也实行属地监管,并制定有关的工作规程,明确权限,建立属地监管责任制,实施总局登记外资企业的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