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简化退税手续
栏目:协会新闻 发布时间:2005-03-14

从海关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方便企业,海关简化了退税工作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把退税的作业环节从16个简化到了6个,工作效率提高了50%。

据海关介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已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的进出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或进境的、复运进境原出口货物以及按照政策、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退还关税的,海关应按照有关规定退还。

为切实保证企业的合法利益,真正提高工作效率,天津海关重新制定了退税工作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并已经开始执行。新管理办法的一大特点就是手续简便,它改变了原模式下作业环节多、重复审批等问题,作业环节由原来的 16个简化至 6个,实现了一站式服务。纳税义务人只需备齐材料,填写《退税申请书》,便可在原征税现场退税窗口一次性办理退税手续。

同时,新退税管理规定对海关内部作业时限做出严格规定,过去需要 7个工作日才能办结的退税手续现在只需 3.5个工作日,提高了 50%的效率。

新退税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对于材料不齐的退税申请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有效地解决了以前各业务现场退税尺度不统一、审批手续不尽透明的问题,大大提高了政策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