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设立15个保税区和39个出口加工区
栏目:协会新闻 发布时间:2005-03-02

记者从海关总署28日在京召开的中国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协会成立大会上了解到,目前,全国共批准设立15个保税区、39个出口加工区,成为我国经济与全球经济接轨的平台,拉动外向型经济发展的载体,沟通国内外两个市场的桥梁。

据海关总署统计,2004年全国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进出口值合计1096.9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总值的9.5%。截至2004年底,保税区累计批准项目37442个,其中外资项目14189个,投资总额328.4亿美元;出口加工区累计批准项目823个,其中外资项目700个,投资总额97.5亿美元。

中国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协会接受海关总署的业务指导和民政部的监督管理。成立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协会,有利于发挥社会团体组织优势,统一协调组织两区自发管理,是加强区域自主管理,协助政府主管部门的综合管理,提升两区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协会成立后,将积极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加强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的管理,促进会员守法自律;组织情况交流与信息沟通,促进会员单位间的经济技术合作;组织调查研究,探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发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提供培训、咨询、统计、宣传等服务;开展与国际(地区)同行业间的合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