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商投资企业:今年“六·一”期间,市外企协会秘书处组织我市外企员工及家属对我市部分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现将有关资助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活动为一次性资助。 2.一名员工或家属可资助一名或多名困难学生。 3.资助费基数每年1200元人民币。 4.市有关部门或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对资助人颁发荣誉证书。各企业资助人员请于2004年4月底前与市外协会联系。
联系人:赵薇 宋维
电 话:23117624
传 真:23116813
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秘书处
200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