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全国青年“彩虹工程”创业就业项目洽谈会的通知
栏目:协会新闻 发布时间:2004-01-09

各会员企业: “彩虹工程”是共青团中央继“希望工程”后,面向全国推广的又一全国性大型重点工程,旨在依托项目、引导创业、拉动就业,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是政府为企业项目推广搭建的高效流动平台。企业通过加入全国青年“彩虹工程”创业就业项目洽谈会,可以得到以下回报:

发放“全国青年‘彩虹工程’创业就业项目成员企业(单位)”的成员证书及铜牌(快速提升企业形象)

每年30个重点城市的免费巡展(低成本扩张)

在团中央的协调下,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提升企业竞争力)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级统一的“师资证”(完善企业培训资质)

提供更为广阔的创业资本和融资渠道(扩大融资渠道)

每年评选“全国青年‘彩虹工程’优秀创业就业项目企业(单位)”,评奖结果将通过中央及地方各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提升企业知名度)

各地政府、各级团组织的协助,为成员企业的项目推广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提升企业社会效益)

通过美国企业家协会和中国国际商品流通协会的参与,扩大成员企业招商引资力度,提高洽谈会的整体发展规模(平台扩展潜力巨大)

“中国青年彩虹网”负责刊登成员企业的项目信息(政府网络平台)荣誉称号

发放“全国青年‘彩虹工程’创业项目成员企业(单位)”成员证书及铜牌

经组委会联合专家组审评通过后发放项目认定书

可得到国家劳动保障部的培训,合格后颁发国家级统一的“师资证”

每年评选产生“彩虹工程”项目奖。获奖项目将参加2004年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召开的全国青年彩虹工程创业就业项目成果展览会。企业加入该工程应尽的义务

成员企业每年应上缴管理费贰万元人民币

根据全国的巡展计划安排,提前30天上报参展计划和人员名单

加盟企业有义务参加由组委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成员企业必须提前呈报项目计划书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成员企业有义务对下列数据进行准确的统计并及时上报给各地办事处:

1. 本企业项目在招商城市的咨询人数;

2. 本企业项目在招商城市实现的创业人数;

3. 由本企业项目产生的由创业带动的就业人数;

4. 通过各地巡展产生的实际成交额

有意加入“彩虹工程”创业就业项目洽谈会的企业,请按以下地址进行联络。

全国青年“彩虹工程”创业就业项目洽谈会天津办事处

彩虹热线:022/8385-0071;022/8979-1587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72-74号云翔大厦25层D座

                   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200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