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国将全力抓好各项外贸政策的落实
据商务部网站2月底消息,全国外贸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近日在京召开。商务部部长高虎城说,要全力抓好各项外贸政策的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完善出口退税机制,改善贸易融资服务。
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说,财政部将继续完善出口退税分担机制;落实税收优惠及普遍降费政策,提高部分高附加值产品、玉米加工产品、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在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对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优化财政支持重点和方式,促进外贸提质增效,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性金融工具,改善外贸融资环境,促进对外贸易平稳健康发展。
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说,海关总署将于2015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在沿海各海运口岸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继续深化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年内通关无纸化改革覆盖所有海关业务现场和领域,优化查验机制,进一步提高查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改革税收征管模式,全面推广集中汇总征税,综合运用关税、保税、监管等手段,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等外贸新业态发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支树平说,质检总局将开展重点产品和出口商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培育宣传一批中国品牌,积极推动检测认证结果及其标准互认和检验检疫证书国际联网核查;加快国外向我出口食品企业的注册审核工作,取消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鼓励建设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增加指定认证机构,扩大进口预检验和采信第三方检验检测结果范围,扩大进口产品检验检疫直放范围;加快关检统一版“一次申报”系统的研发和上线运行,推进建立海运舱单信息交换标准,进一步推动检验检疫申报无纸化,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提高放行效率,尽快实现全国检验检疫一体化。
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从2015年起,出口退税(包括出口货物退增值税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出口退税)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2014年原负担的出口退税基数,定额上解中央。同时,中央对地方消费税不再实行增量返还,改为以2014年消费税返还数为基数,实行定额返还。
《通知》要求,财政部具体负责核定地方出口退税上解基数和中央对地方消费税返还基数等工作。
这次改革和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不改变政府对企业的出口退税政策,在确保出口退税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间收入划分,对解决地区间负担不匹配问题,维护全国统一市场,促进外贸出口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对出口产品实行退税是国际通行做法,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出口退税机制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是政府对企业出口退税制度设计;
二是各级政府之间如何分担出口退税资金。
目前,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分担办法是超基数部分中央与地方按照92.5:7.5的比例分担。具体操作过程中,先由中央财政统一将出口退税资金退付给企业,地方财政负担部分年终上解中央,同时,中央财政对负担较重的地区给予适当补助。2014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加大了对出口退税负担较重地区的补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