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商局放宽出资政策 促进全民创业
近日天津市工商局降低本市市场准入门槛,促进全民创业。
天津市工商局放宽内资有限公司首期注册资本缴付期限。首期注册资本可在注册登记后3个月内缴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外),其余部分在规定期限内缴足。在法定期限和数额内,股东可通过章程自行约定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内资企业因改制变更注册资本的,其资产经评估机构评估后的净值可直接出资,工商部门凭验资机构出具的出资证明予以办理相关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