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银行2011年末在华存款余额1.32万亿
栏目:财经资讯 发布时间:2012-07-06

外资银行2011年末在华存款余额1.32万亿

 

    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报》,截至2011年底,5家大型商业银行设立105家海外机构,收购(或)参股10家境外机构。45个国家和地区的181家银行在华设立209家代表处,外资银行在我国27个省(市、区)50个城市设立机构网点。据报告数据显示,总体上看,在华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主要指标均高于监管要求,基本面健康。

 

  此外,2011年底,外资法人银行存贷比监管宽限期到期,39家外资法人银行全部达标。至此,在华外资银行各项监管宽限安排已全部结束,中外资银行监管标准实现统一。

 

  2011年,中国银行业审慎稳妥推进机构海外布局,拓展业务范围。中国工商银行新设孟买分行等11家海外分支机构;中国农业银行伦敦代表处和首尔代表处升格为伦敦子行和首尔分行的申请已获当地监管当局批准;中国银行新设12家海外分支机构,其中伊斯坦布尔代表处的设立进一步覆盖了海外空白地区;中国建设银行新设莫斯科代表处等2家海外分支机构;交通银行新设胡志明市分行等4家海外分支机构。

 

  截至2011年底,45个国家和地区的181家银行在华设立209家代表处;14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在华设立37家外商独资银行(下设245家分行)、2家合资银行(下设7家分行,1家附属机构)、1家外商独资财务公司;26个国家和地区的77家外国银行在华设立94家分行。外资银行在我国27个省(市、区)50个城市设立机构网点,较2003年初增加30个城市。同时,共有6家外资法人银行分行获准在其所在城市辖内外向型企业密集市县设立支行。

 

  截至2011年底,35家外资法人银行、45家外国银行分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25家外资法人银行、25家外国银行分行获准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5家外资法人银行获准发行人民币金融债。

 

  截至2011年底,在华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资产总额(含外资法人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2.15万亿元,同比增长23.60%;各项存款余额1.32万亿元,增长25.27%;各项贷款余额9,785亿元,增长7.10%;流动性比例69.53%;实现税后利润167.3亿元;不良贷款率0.41%;外资法人银行资本充足率18.83%,核心资本充足率18.38%。总体上看,在华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主要指标均高于监管要求,基本面健康。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十年以来,始终奉行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对外开放政策,不断深化银行业对外开放,在全面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同时,促进了整个银行业服务水平和竞争力的显著提高。

 

  中资银行国际化取得新成效。一是积极推进境外机构布局建设,构建与中国经济全球化相匹配的全球服务网络。截至2011年底,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设立6家海外机构,参股2家境外机构;5家大型商业银行设立105家海外机构,收购(或)参股10家境外机构;8家中小商业银行设立14家海外机构,2家中小商业银行收购(或)参股5家境外机构。二是通过海外公开上市,增加资本补充渠道,加快国际接轨步伐。截至2011年底,5家大型商业银行、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家农村商业银行在香港公开上市。三是加强业务联动,建立总行、境内外分支机构、海外代理行相互联动、相互支撑的立体交叉服务网络,拓展了服务覆盖范围。

 

外资银行本土化取得新进展。

 

一是网点布局日趋合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十年来,外资法人银行总行类机构增加21家、分行类机构增加183家、支行类机构增加389家。设立城市从20个扩展到50个,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设立125个营业网点。

二是业务投入持续稳定增加。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已累计有40多家外国银行追加投入了约271亿元等值人民币资本(或营运资金)。

三是本地金融服务能力提升。

 

外资银行一方面通过引入适合当地需求的产品和服务,积极为中资企业“走出去”提供咨询与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在经营理念和管理方法方面发挥示范作用,提升当地银行服务整体水平。此外,2011年底,外资法人银行存贷比监管宽限期到期,39家外资法人银行全部达标。至此,在华外资银行各项监管宽限安排已全部结束,中外资银行监管标准实现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