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银行卡芯片技术标准迁移工作,“十二五”期间将全面推进金融IC卡应用,以促进中国银行卡的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意见》指出,随着国内外银行卡产业的快速发展,全社会对银行卡的应用安全、社会功能拓展,以及与国际支付体系融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我国全面推进金融IC卡应用,有利于提高国家银行卡的整体风险防控能力,降低风险损失,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有利于增强银行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拓展能力,实现“一卡多用”,便民惠民;有利于促进城市信息化与金融信息化的结合,提升各类交易与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有利于带动银行卡产业升级。
《意见》明确指出:自2015年1月1日起,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重点合作行业领域,商业银行发行的、以人民币为结算账户的银行卡应为金融IC卡。其中,经济发达地区主要指各直辖市、省会级城市,沿海和内地经济发达区域等,重点合作行业目前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医疗、公共交通等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