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津办居留范围扩大
栏目:财经资讯 发布时间:2010-06-17
                                                   外国人在津办居留范围扩大

从6月1日起,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公安部决定,进一步扩大外国人居留许可签发对象的范围,由现行的8个类别增加至13个类别,新增加的5个类别分别为:探亲类、投靠类、置房或置房者家属类、赡养类和寄养类。
近年来,中国公民的外籍亲属来华探亲、投靠、赡养等情况日渐增多。考虑到上述人员在华停留和出入境的实际需求,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公安部决定,自2010年6月1日起,进一步扩大外国人居留许可签发对象的范围。
放宽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出入境申请人:
一是中国公民和具有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的外籍配偶、外籍父母及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
二是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外国人及其外籍配偶;
三是年满60周岁在中国内地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
四是来中国照顾年满60周岁、在国内无子女的中国籍父母且已满18周岁的外籍华人;五是外籍华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内地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
上述人员如需在华连续停留6个月以上,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签发有效期为1-2年的居留许可,期满后仍符合条件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延期。市民可以登录天津警务网(www.e110.info)或拨打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咨询电话24458825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