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国将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
栏目:财经资讯 发布时间:2009-12-29
                                 2010年我国将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关税调控在促进发展、调整结构、深化改革、改善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税则,主要涉及最惠国税率、年度暂定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以及税则税目等方面。
  2010年我国将继续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降低鲜草莓等6种产品的进口关税。继续对小麦、玉米、稻谷和大米、糖、羊毛、毛条、棉花等7种农产品和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等3种化肥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继续实施滑准税,税率维持不变,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继续实施1%的暂定配额税率。继续对冻鸡等55种产品实施从量税或复合税,税率维持不变。调整后,我国关税总水平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至此,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降税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
  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10年我国将对600多种产品实施较低的年度进口暂定税率,主要包括煤炭、花岗石、磷矿石、天青石等资源性产品,石脑油、氯乙烯、聚碳酸酯、光通信用微光元件等基础原料或关键零部件,红外线人体测温仪、人用疫苗、血浆等公共卫生产品,烫发剂、家用净水器、家用洗碟机等日用消费品,以及大马力发动机、茶叶采摘机、服装液氮整理机等先进生产设备。2010年将继续对天然橡胶实施选择税,并适当调低从量计征的税额标准;继续以暂定税率的方式对石油、稀土、木浆、钢坯等产品征收出口关税;继续对尿素、磷酸铵等化肥征收出口关税并在国内用肥淡旺季适用不同税率。
  为扩大双边、多边经贸合作,2010年我国将依据中国-东盟、中国-智利、中国-巴基斯坦、中国-新西兰等自由贸易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对原产于东盟十国、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等国家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比最惠国税率更优惠的协定税率。在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框架下,对原产于港澳地区且已制定原产地优惠标准的商品实施零关税。同时,我国将继续对原产于老挝、埃塞俄比亚等41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商品实施特惠税率。
  为适应科学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贸易结构优化、加强进出口管理的需要,在符合世界海关组织有关列目原则的前提下,对进出口税则中部分税目进行了调整,增列了硫酸羟胺、重组人胰岛素、食品级冰乙酸、速凝永磁片等税目。调整后,我国2010年进出口税目总数将由2009年的7868个增至7923个。
财政部、税务总局:2010年全年小排量车购税减按7.5%征收
    继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公布将减征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延长至明年底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3日对外公布了明年具体的减征政策,明确对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享受减征优惠的乘用车购置日期将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通知明确了享受乘用车必须是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分车型看,国产轿车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7”,“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
    国产客车的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6”,“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国产越野汽车的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2”,“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额定载质量(kg)”项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
    国产专用车的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5”,“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额定载质量(kg)”项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
    此外,通知明确,进口乘用车将参照国产同类车型技术参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