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国际学术交流
专项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8】16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的通知》(津党发〔2018〕17号)精神,按照市人才办《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就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国际学术交流专项资助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入选国家及我市“千人计划”(长期)、“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特殊支持计划,应知名国际专业组织、行业协会邀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定期举办且有国际影响的国际性学术交流大会,并在大会发表研究报告等创新成果的我市高层次人才。
二、资助标准
对纳入国际学术交流专项资助年度计划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每人最高3万元奖励资助,用于支付国际旅费(经济舱)、境外住宿费、交通费和会议费等。
三、申报时间
2018年7月15日前进行申报。
四、申报方式
各有关单位组织填报《天津市高层次人才国际学术交流专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专项资助申请表》),与相关佐证材料一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中天人力中心指定邮箱cnthrxsjl@163.com。中天人力中心初审把关后,通知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
五、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助申请表》(一式3份),可登录“海河英才”网www.tjrc.gov.cn下载;
(二)国际学术交流大会邀请函复印件(附活动日程安排);
(三)高层次人才入选人才专项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国际学术交流专项资助政策,是优化人才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做好2018年度专项资助计划的申报工作。
(二)要精心组织。加强政策宣传指导,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用人单位及时申报资助计划。
(三)要优化服务。各用人单位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帮助其掌握资助政策,熟悉申报流程,主动为高层次人才做好计划申报工作,切实提升高层次人才的服务满意度。
市外国专家局引智合作处崔尧
联系电话:83605554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67号
中天人力中心 李艳
联系电话:23268191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