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专利法实施条例》与《专利审查指南》理解及适用研讨会”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09-08-20
                      关于举办“《专利法实施条例》与《专利审查指南》理解及适用研讨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新的《专利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实施。为了确保第三次修改后的《专利法》的顺利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法实施条例》做出了修改;此次《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了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名称、专利申请文件、专利申请和审批程序、专利权评价报告和无效宣告程序、收费项目和程序的简化、强制许可制度的完善、专利权的运用以及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酬、专利权的保护、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规定等制度作出更具有操作性的规定。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专利审查程序,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现行《专利审查指南》也进行修改,此次修改将优化审查程序,统一审查标准,进一步地提高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而为正确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6月18日发布了《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该司法解释的修改制定,必将对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更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为帮助各有关单位深入学习《专利法实施条例》与《专利审查指南》的相关内容,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而解决企业在专利保护和专利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经研究,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决定举办“《专利法实施条例》与《专利审查指南》理解及适用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地方科技局管理人员及知识产权局相关研究人员;各科技型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企业法律顾问、知识产权及研发部管理人员;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和创新项目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及专利代理机构专业人士;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从事知识产权教研的工作人员;律师事务所律师等。
二、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2009年8月15日—17日    北京市(已结束,实到326人)
第二期:2009年9月5日—7日      成都市(9月4日报到)
第三期:2009年9月12日—14日    上海市(9月11日报到)
三、有关费用
参加代表须交研讨费1880元。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10—68633342   13810779636
传  真:010—68632806
邮  箱:zhangku_2001@126.com
联系人:张  库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二○○九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