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事名称:2007迎奥运在津中外企业健身大会
二、主办单位: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天津市体育局
今晚传媒集团
三、承办单位:天津市企业联合会
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天津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四、协办单位:新宜海体育、各新闻单位、冠名赞助企业、各相关比赛场馆
五、竞赛日期:2007年6月至8月
六、竞赛地点:本市各体育场馆、公共健身广场或冠名企业内部健身设施
七、竞赛项目: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台球(黑八)、保龄球、高尔夫球、游泳、拔河、围棋、象棋、桥牌、龙舟。
八、参赛单位:在我市的国有、民营、外资、乡镇企业;国内、外资企业驻津机构;各金融、电力、通讯等行业;天津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以及相关委、办、局。
九、运动员资格:
1、凡在本市上述单位工作、生活、学习的中、外籍人员,身体健康者;
2、年龄在22岁—55岁并符合各单项规程的组别规定者;
3、运动员应代表其所在单位报名。
十、参赛办法:
1、各参赛单位应按照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报名参赛。
2、报名时间:2007年5月8日至31日。
3、各参赛单位在指定网址下载报名表,填报完毕需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参赛的项目及参赛人数报大会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干部俱乐部燕园别墅独体8号邮编:300074),并交纳报名费。
4、报名电话和联系人:23354555 朱枫 穆芳 23370918 龚燕 林弈超
传真:23379906
5、逾期不报名视为不参加,报名后参赛项目及人员不得更改。
十一、竞赛办法:
1、各项目比赛均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2、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项竞赛规则和赛事组委会的有关规定;
3、各单项竞赛由各单项竞委会组织实施。
十二、录取及奖励办法:
1、依据各竞赛规程规定,按照单项报名人(队)数量确定录取和奖励名次;具体办法详见各单项规程;
2、本次赛事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行通知。
十三、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1、各单项竞赛设立仲裁委员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竞赛工作条例。
2、各单项竞赛所需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负责安排。
十四、报名费:
足球、拔河:800元/队
篮球:500元/队
高尔夫:600元/人
其余项目:单人项目50元/项;双人比赛项目100元/项
十五、经费:
本次大会竞赛及组织费用由组委会负担,各参赛企业经费自理。
十六、意外责任:
本次比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伤害事故自理。
十七、本规则总则和各单项竞赛规程,由大会组委会负责解释、补充、修改并公布实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